教师认证的本科过渡点要求
评估标准 |
至少2.5平均绩点 |
EDUC 2100或mu2240(音乐专业)或EC 2200(幼儿)的最低成绩为C 未成年人) |
所有EDUC课程成绩不低于C |
职业倾向的证据 |
经学生事务处批准,校园内无意外发生 |
评估标准 |
至少2.75年平均绩点 |
在SPED 2300或HHP 3010 (HHP专业)或MUS 3070(音乐专业)的最低成绩为C SPED 4341(中学生) |
职业倾向的证据 |
所有EDUC课程成绩不低于C |
经学生事务处批准,校园内无意外发生 |
评估标准 |
至少2.75年平均绩点 |
完成执照要求的所有课程(至少108学时) |
所有EDUC课程成绩不低于C |
通过所有要求的实践II考试 |
成功完成关键评估 |
职业倾向的证据 |
经学生事务处批准,校园内无意外发生 |
评估标准 |
至少2.75年平均绩点 |
两项实习成绩均合格 |
EDUC 4950(学生教学研讨会)最低成绩C |
完成所有执照要求 |
通过edTPA考试 |
职业倾向的证据 |
经学生事务处批准,校园内无意外发生 |